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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申报行业指导职业院校专业改革与实践有关项目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08-17
 

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、职业院校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、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、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:

根据《关于做好行业指导职业院校专业改革与实践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[2014]36号)精神和工作安排,现就行业指导职业院校开展专业改革与实践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内容及基本要求

(一)项目内容

1.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

2.制定职业院校专业(类)顶岗实习标准

3.开展职业教育教材质量抽查

4.开发企业生产实际教学案例库

(二)基本要求

1.申报项目应符合《关于做好行业指导职业院校专业改革与实践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[2014]36号)的原则要求。

2.行业指导职业院校专业改革与实践项目(以下简称项目)将采取委托的方式,即由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、职业院校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、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、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(以下简称行指委)具体组织落实完成。各行指委应成立项目专项工作组,启动有关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。

3.项目专项工作组应吸纳职业院校、行业、企业的专家共同参与,并兼顾东、中、西部职业院校和企业的区域分布。 

4.所有项目都是以行指委为单位,在成立项目专项工作组后,拟定项目实施方案,发动行业、职业院校认真组织调研,采集相关数据,在对数据进行分析、论证后形成相关项目成果。

5.所有项目均需填写项目立项申请书,报我办并经评审通过后立项。 

二、申报程序及限额

各行指委根据通知要求填写项目立项申请书,各项内容首先应在申报与评审平台如实填写(平台网址:http://www.tvet.net.cn),完成后导出《立项申请书》、《行指委申报项目汇总表》。 

各行指委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有关项目申报,其中,以行指委为单位,项目1、3各限申报1项,项目2、4各限申报2项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(一)材料清单

申报行业指导职业院校专业改革与实践有关项目,须提交:

1.项目立项申请书

2.行指委申报项目汇总表

3. 行指委申报项目联系人信息表

4. 行指委发文(附各项目专项工作组名单)

(二)报送要求

上述所有材料均须提交纸质材料,为便于后期分项目评审,每个项目须独立装订。以行指委为单位,将申报材料装入牛皮纸袋(材料1、2一式两份,材料3、4一式一份),并在牛皮纸袋正面贴上行指委申报项目汇总表,背面贴上申报材料清单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1.2014年5月底前各行指委完成项目申报。

2. 2014年6月上旬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。

3. 2014年6月中旬公布立项名单,并划拨项目启动经费。

4. 2014年9月下旬项目中期检查。

5. 2014年12月底前各行指委提交所有项目成果。

6. 2015年1月组织项目成果验收并公布验收结果,验收合格项目尾款拨付。

五、其他

1.请各行指委于2014年5月15日前,将《行指委申报项目联系人信息表》电子版发送至行指委办公室邮箱。

2.网上申报时间:2014年5月20日—2014年5月31日,各行指委登录平台的账号和密码会在此前发给各行指委联系人。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:2014年5月31日。

邮寄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国家开放大学A0922室

邮编:100039

联系人:陈艳  苗林波  杨继龙

联系电话:010-57519530,57519531    传真:010-57519078

E-mail:gaozhi@crtvu.edu.cn

 

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

2014年4月25日      

 

 

附件:

1.立项申请书

2.行指委申报项目汇总表

3.行指委申报项目联系人信息表

4.项目管理办法